邕宁商场强收5元“证明费” 惹火400名经营户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程浩楠)近日,南宁市邕宁区邕宁商场的经营户到工商所年审营业执照时,被告知需要开经营场所所在的具体位置证明。经营户来到商场管理所开证明,被管理所收取了5元钱“证明费”,经营户感到难以理解。4月10日,邕宁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称正在对收费一事展开调查。
经营户开证明被收费
经营户韦女士告诉记者,3月25日,她到工商所年审营业执照,被告知需要提供经营场所所在具体位置的证明。
“进入管理所的办公室,我就看到里面贴着一张告示,告示上称经营户需要管理所开证明,就要向管理所缴纳5元的费用。”韦女士说,她虽然对这个费用不理解,但为了尽快年审,她不得不交了钱,“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收费后,没有开发票或者票据”。
其他一些经营户称,经营户在商场租赁场地经营,已经缴纳了各种相关费用。他们开证明被要求缴费时,曾要求工作人员提供收费许可证或者收费依据,但对方拿不出任何收费依据。据介绍,大约有400名经营户缴纳了5元“证明费”。
“证明费”是管理所收的
一名经营户向记者提供了管理所出具的证明,该证明的格式为:“邕宁区龙岗工商所:兹有××经营户,租赁邕宁商场××行第×号,从事经营××零售,情况属实,现到贵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特此证明。南宁市邕宁市场开发服务中心邕宁商场管理所。”上面盖有该管理所的章。
一些经营户说,以往他们去年审时没有被要求开证明,这次工商所却要求经营户开证明,而商场管理所又趁机收费,让人费解。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经营户说:“开证明收取费用涉嫌乱收费,管理所收取的‘证明费’应该退给经营户。”
4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宁市工商局邕宁分局龙岗工商所,一名工作人员称,商场那么大,为了确定经营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具体位置,才要求经营户提供这样一份证明。这名工作人员强调说:“‘证明费’是商场管理所收的,与工商所无关。”据介绍,工商所得知经营户去开证明被收取费用后,如今已经不再要求需要年审的经营户去开证明了。
上级部门已展开调查
4月10日下午3时30分,记者来到邕宁商场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员得知记者的身份后,马上把贴在玻璃窗口的两张“开证明收费5元”的告示撕了。管理所所长雷德智说,现在已经不需要开证明,告示也已经过期,所以就撕了。
对于开证明为什么要收费的问题,雷德智称,这个费用是管理所收取的,主要是纸张费与人工费,是经营户“自愿缴纳的”。
雷德智称,据他了解,开证明被收取费用的经营户只有131户,并没有投诉所称的400户那么多。“现在管理所的上级部门正在处理这事,如果开证明收费被认定为乱收费,管理所会把钱退还给经营户”。随后,记者来到邕宁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该中心办公室主任称,他们刚接到投诉,目前还在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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