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重庆籍男子龚贞林致电本报称,他带领50余名民工在双流公兴镇承包工程,不料挖至12米处时开始渗水。安全起见,工人停工。但老板却强行相逼,甚至将他们打伤入院。
包工头报料
老板发威 4名工人受伤
昨日下午3时,记者赶到龚先生就医的双流第二人民医院外科住院部。
“我干了几十年工程,从未见过这么毒辣的老板!”龚贞林说,前日下午,他接老板罗洪兴的通知到会议室开会,双方因为争执发生口角, 罗洪兴和随后冲进会议室来的几个人对他拳脚相加,前来解围的三名民工也被打伤。直到警方赶来,打斗方才平息。
井下渗水 老板不顾安全强行施工
老板和包工头为何发生打斗?龚贞林说,3月6日,一直承揽挖孔工程的他和罗洪兴所在的工程公司签订了“桥梁桩基人工挖孔工程”合同。合同规定从3月10日起,用45天时间挖出90个桥梁桩基孔。孔深20多米,直径1.5米。按260元/米的合同价计算,90个孔总价为50多万。
龚贞林说,写合同时,他并未实地考察地形,不料工人们在挖第一个孔时,挖到12米处便遇到了连沙石层,这种地质最容易渗水,仅一个晚上井内的水就涨了1.8米。“井内渗水后,很容易垮塌!”龚贞林说,按以往的经验,出现这种情况后并非不能继续施工,只要多对孔内壁进行浇注,或采用铁皮焊接 ,便可以继续施工,但这样一来施工进度会减慢。由于没有采取这些措施,工人们都不敢下井。老板罗洪兴多次催促以后,见他和工人仍然不继续施工,所以产生了纠纷并殴打他和三名工人。
工程方解释
毁约提价
包工头故意拖延时间
“这起纠纷的核心问题是龚贞林想提价!”昨日下午,记者赶到医院时,工地方的负责人蒋某正好来医院看望龚。据蒋某讲,出现井内渗水的情况后,他们几次找到龚贞林,问能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龚表示只要采取措施可以施工。工程公司督促龚某赶紧采取措施,并决定将这个孔作为试点,哪怕多花十万也要挖出来。但龚贞林迟迟没有动作。
“他如果有提价要求,他完全可以给我们提出来!”蒋某随后提供了双方的合同,这份合同中的“说明”一栏中标注:合同签订之前,乙方(龚贞林)对自己承担风险已有足够认识,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窝工、误工等其它费用。蒋某说,按合同出现渗水后,应该由龚某自行采取措施,但工程成本会增加。正是这个条款让龚贞林想要提价又难以启齿,只得选择拖延工期以赢得甲方主动提价。蒋某还说,如果龚某愿意继续干,工程公司可依据前期施工时出现的情况,另立合同。
警方说法
工程款是起因
今日给予调解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处理此事的永安派出所,值班警官表示,经初步调查,这起纠纷实际上是因为工程款项引发的一起治安案件。今日,警方将前往医院,协调双方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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