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宁蒗县一个乡政府出纳,因为疯狂地迷上了彩票,竟然把黑手伸向了扶贫款等公款,共挪用扶贫、扶优、移民安置基金等77万多元。记者获悉,近日,宁蒗县人民法院对新营盘乡原出纳杨正勤挪用公款案进行了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被告人杨正勤于2002年7月到宁蒗县新营盘乡政府工作,2005年3月起担任乡政府出纳职务。从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杨正勤利用工作之便,先后挪用新营盘乡2006年度异地安置资金36万元、挪用2007年度和2008年度整村推进扶贫款23.9928万元、地震民居款20.7万元、特少民族发展项目款2万元、扶贫款4万元、林业改革经费3万元及乡政府办公经费1万元,共计90.6928万元。扣除被告人杨正勤超支的乡政府装修费369元和未核销的公务费92825.45元外,杨正勤共挪用扶贫、优抚、移民安置资金773733.55元、一般性资金4万元。其中800033.55元均被杨正勤用于购买彩票和个人消费。由于已无力退还被挪用的公款,杨正勤于2008年8月12日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宁蒗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正勤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出纳的职务便利,挪用政府资金813733.55元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虽具有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但其多次挪用属于扶贫、优抚、移民安置的资金,数额巨大无力退还,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为此,宁蒗县人民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庭审当天,宁蒗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干部廉洁自律警示教育,专门组织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200多人到庭参加旁听。
据悉,宁蒗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省级特困县,总人口24.4万人,境内居住有彝、汉、普米、摩梭、傈僳等12个少数民族人口。由于绝大部分群众都居住在山区,环境恶劣,经济发展滞后,贫困人口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