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鸭脖商家誓把“秋菊”当到底 状告国家商标局案在京开庭
本报北京电(驻京记者柯立)昨天下午,武汉精武人家鸭脖有限公司状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于昨天15:30在北京第一中院第21法庭开庭,16:50结束,法官未当庭宣判。
原告席上,童明俊、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敏和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的孙晓青律师联袂出席。被告方只有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员张静一人出席。
根据行政诉讼案程序,庭审由被告方率先陈述,理由仍然是武汉精武人家申请的商标“精武人家”和天津精武畜禽繁育科技有限公司已注册商标“精武”相似,所以驳回武汉方面的注册申请。而被告昨天的诉讼请求只有一个:请法庭判决原告撤销驳回“精武人家”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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