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培训门案”二审开庭
原告董事长提交新证据
本报讯 本报曾连续追踪报道的清华大学继续教育“总裁班”学员,起诉清华继续教育欺骗学员案,昨天在市一中院二审开庭。此案一审法院以原告于博提供的招生简章均不是清华大学网站所刊登,原告不能证明总裁班曾承诺学校将聘请林毅夫等经济学大家授课,驳回于博的诉讼请求后,昨天于博向二审法院提供了这方面的新证据。
昨天,于博向法院提供的新证据包括,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一位王姓老师,给其秘书发的该学院的招生简章邮件,该招生简章上承诺的将来总裁班授课的专家、学者达19位之多。于博向法庭提供的第二份新证据是清华大学的招生报名表,用以证明于博与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已经形成了教育合同关系。
对于于博提供的新证据,清华大学方面没有当庭质证,其表示要回去对上述新证据进行核实。
案情回放
沈阳一企业董事长于博起诉称,他支付了37000元的学费后,参加了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裁研修班”第28期。但课程过半,他始终没有见该班招生简章宣传的12位名师学者。此外,该研修班还由当初承诺的50人小班教学,增加到160多人。认为清华大学欺骗了自己,于博索赔10万元。
此案一审法院以于博提交的从社会培训网站上下载的招生简章等证据,不是出自清华大学的正式网站,不足以证明清华大学在招生过程中进行了虚假宣传,判决驳回了于博的诉讼请求,于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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