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员工李洋因打篮球猝死,死者家属近日将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死者家属称,活动是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且本人在公司体检时未被告知有心电图异常,所以导致死亡。北京可口可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员工死时已经下班且体检时医生明确告知应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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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放:26岁小伙瘫倒在休息区 2008年9月5日,李洋与同事前往亦庄中学内的“张贝健身馆”打篮球。尔后,同事突然发现李洋瘫倒在场外休息区的地上,不省人事。后拨打“999”急救电话,但最终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仁医院诊断为猝死,死时李洋仅26岁,距离他领取结婚证不足一个月。
2008年11月22日,管委会在对李洋家人、公司领导和同事以及亦庄中学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和调查后,作出了《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李洋家人随后提出复议,但最终有关部门维持了非工伤的认定。
家属:体检结果未告知员工
近日,李洋的家人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可口可乐公司赔偿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共计66万余元。家属认为,李洋打篮球的活动是公司组织,由工会批准的,场地费亦由公司支付,故李洋的去世与公司行为有因果关系。此外,可口可乐公司提供的2007年10月25日的体检报告中显示,李洋心律不齐,心电图有异常,频发早搏,建议心内科治疗。然而该公司对上述报告一直加以封存,未告知员工本人。且该公司不顾其身体状况,长期安排加班,并让其在篮球队活动,从而造成李洋在活动中意外身亡,对此可口可乐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司:员工猝死不属于工伤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可口可乐公司公共事务及宣讯部工作人员,他表示,对于员工的死公司表示很遗憾,但员工死亡不应算作工伤。“员工猝死时已经是打卡下班后,是他与同事一起去打篮球时发生的。”工作人员称,由于工会可以报销员工在下班后的活动经费,所以费用会照常报销,但这并不代表工会行为。李洋早在2007年单位体检时就检查出心电图异常,体检单就拿在本人手里,且医生已经提出建议其进行复查,但他在事后并没有注意。
“我们已经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赔偿了李洋10万元,且丧葬等费用我们也有补偿。”他表示,公司已经妥善解决了此事,没想到家人仍对此存在质疑。
晨报记者荀觅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