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公款旅游私分余额万盛一副镇长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杨冬梅)万盛区关坝镇原副镇长黄朝碧用公款带下属外出旅游,旅游回来后和下属私分了旅游费余额4.5万元。市五中院近日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黄朝碧有期徒刑6年。
据查,2006年,黄朝碧的下属王远书、犹真能等人反映工作辛苦,想到外地旅游一趟“解乏”。得知征地补偿款有结余。当年10月黄朝碧带着“考察团”,用公款到北京去旅游。从北京回来后,黄朝碧等几人决定对剩下的4.5万进行分配,黄朝碧分到1万元。
经查,黄朝碧还以自己到青海出差为名,曾在兴隆村领取了2000元;另外黄朝碧还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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