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4月14日电 记者胡新桥 见习记者余飞通讯员肖新民记者今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该省公安机关自开展取保候审执法问题专项督导活动以来,共退还保证金44.1万元,有13个市州完善执法制度,整改到位。
据了解,湖北省公安厅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开展取保候审执法问题专项督导”等10项整改措施。并于今年2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取保候审执法问题专项督导活动,对保而不侦、保而不审的案件实行跟踪督办。
在活动过程中,湖北各地公安机关陆续完善了相关执法制度。武汉市公安局对取保候审的方式、保证金的收取、没收、取保后侦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同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追究,按照《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了36人的执法过错责任;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专门制定《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受理审批取保候审申请暂行规定》,从取保候审的第一个环节入手,切实规范取保候审案件的办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