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化妆品公司的名义,通过提高化妆品定价和给予高额现金回馈为手段,吸引大量人员购买产品,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此骗取他人财物。短短两个月,就造成被害人损失60万余元人民币,时任浙江省泰顺县扶贫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自动离职)的犯罪嫌疑人苏爱华,在外逃亡长达10年之后终于落网。
4月13日,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犯罪嫌疑人苏爱华批捕。
公务员传销逃亡10年终被抓 3月7日23点15分许,由衡阳开往北京西的K186次旅客列车运行广水至孝感区间,衡阳乘警支队乘警长伍松柏巡视至15号车厢(硬座)时发现坐在115号座位的一名女乘客神情紧张,没有身份证,经盘问,该妇女系网上通缉犯罪嫌疑人苏爱华,其对于1999年在浙江省泰顺县非法经营长期在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苏爱华交代,这10年里她每天提心吊胆,很是愧疚,并一直在努力赚钱试图偿还受害人的损失。被捕前受聘于广州某健身中心任国标舞教练,并曾连续两年获得广州中老年人拉丁舞冠军,自己也在经营一家公司,生活还算过得不错。
短短两月狂骗亲友60万元 1999年6月至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苏爱华利用森友(福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名义,雇佣夏春兰(另案处理)等人在泰顺县罗阳镇南外路29-1号的自己家中开办森友化妆品服务点,通过亲戚、朋友参与购买并分发传销图表,这批人都拿到了高于本金很多的利润,通过他们一传十、十传百,之后更多人加入到现金回馈这个行列来,以此发展了传销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在短短两个月间,苏爱华共销售了2272份化妆品,销售金额合计60.8896万元。
犯罪嫌疑人夏春兰告诉记者,当时她在泰顺县罗阳镇北外小学教书,1999年7月的一天,她儿子所在单位泰顺扶贫办的科长苏爱华打电话给她,称其在家里办了一个销售化妆品的点,让她购买。当她赶到苏爱华的办公室,苏爱华就向她介绍起这个化妆品,称购买这个化妆品有现金回馈,只要半年就能拿到本金十倍以上的利润,很合算。夏春兰看到当时在办公室有很多人在买,于是就心动地买了两大份,共8400元。后来苏爱华经营到中期,又推出了发展一个下线就可以领导一百元钱的现金消费券,到时可以兑换成现金。到了后期,苏爱华又提出缩短回馈的周期,变成7天一周期。那时正值暑假,经不起利益诱惑的夏春兰就答应去苏爱华处帮忙开发票。夏春兰说,“当时很多人都是冲着我的面子才来向苏爱华购买这个化妆品,参与这个现金回馈活动的。没到一个月,她就携款跑了。”
原来,当苏爱华经营到后期,陆续以购货名义向福建方汇去了高达近88万元人民币的同时,福建方却没有及时兑现当初给苏爱华相应提成的约定,发现自己可能受骗了的苏爱华感到,福建方给她的钱已经没办法支撑起这么高额的现金回馈,于是决定缩短回馈周期,以求在最短时间筹集到大量现金,最终携款逃跑。
千万别信传销“致富”天方夜谭 现住温州市区的梅女士告诉记者:“我妈以我、我姐、我哥、我弟以及她自己的名义,先后在苏爱华那里购买了将近8万元的化妆品。”梅女士还反映:“当时的化妆品质量很不好,用了一点后就全扔了。我们根本不是看中她的化妆品,而是那个现金回馈活动。”
经办检察官提醒,在90年代,泰顺当地很多老百姓还不知晓传销的危害性,将这些听似天方夜谭的荒谬神话信奉为致富“秘笈”。非法传销主要是利用低收入群体的致富心理,大肆蛊惑,并通常以亲朋好友、同学老乡为名,进行“宰熟”,通过高额现金回馈等手段,使参与者沉迷其中并积极帮助发展下线。面对所谓的迅速发展致富等传销理论,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民朋友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盲目听信,更不能参与、加入传销组织。一旦发现传销组织从事非法活动,要及时向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本报温州4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