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波 张海霞
本报东营4月14日讯 一位少女小陈醉酒后到某宾馆开房休息,其间从窗台坠楼身亡,同饮人小王因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近日被东营市东营区法院依法判决赔偿小陈父母8万元。
今年1月,小陈与朋友小王等几人在酒店吃饭并大量饮酒。
东营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陈大量饮酒后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小王作为同饮人,小陈大量饮酒后的行为与小王产生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小王在发现小陈情绪低落且哭过的情况下应该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因此对小陈的坠楼身亡,小王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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