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拍卖行挪用三千余万曝行业积弊
违规手法多种多样拍卖流程谁来监管
本报记者 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 张怀民
宁夏正大拍卖行法定代表人金焱,指使本单位出纳,擅自挪用法院委托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拍卖保证金和3000余万元拍卖款,最终站到了法庭的被告人席上。
业内人士称,宁夏正大拍卖行存在的问题,只不过是这个行业的“冰山一角”。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规范拍卖操作程序的法律法规,造成拍卖业违法违规事件一再发生。
毁了自己害了法官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9月18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正大拍卖行整体拍卖宁夏博尔泰力药业有限公司的资产。之后,正大拍卖行收取了几家单位交来的拍卖保证金共计3120万元。
同年11月22日,其中的一家公司以8040万元竞拍成交,并将拍卖款汇入正大拍卖行的账户。金焱在收到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后,并没有及时支付给银川中院,而是在退还竞拍人拍卖保证金2160万元之后,指使正大拍卖行的出纳马静,多次用提现、转账等方式,将拍卖款中的3030万元转出,用于清还其向个人和单位借的欠款等。
2007年12月4日,银川中院又委托正大拍卖行对银川饭店进行拍卖。之后,正大拍卖行收取了4家单位交来的1303万元拍卖保证金。由于种种原因,拍卖未能进行。
但是,金焱并没有退还收取的拍卖保证金,而是指使马静将其中的1100万元转入银川中院的账户,抵顶金焱之前挪用的拍卖款;将200万元转入宁夏恒利通经贸有限公司账户,用于归还借款。截至2008年3月31日,仍有3230万元拍卖款及保证金没有退还。
据了解,因为正大拍卖行的违规操作,银川中院的3名法官也被“拉下水”,近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拍卖手法多样
记者了解到,仅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目前在宁夏全区法院就有745件借款合同案件未执结,涉案标的3.3亿多元。
农行宁夏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评估费通常都按标的物的评估价值比例收取,一些评估机构为追求自身利益,不负责任地高估标的物价值。标的物评估价值就高不就低,且普遍高于市场价,标的物往往需要经过多轮拍卖才能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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