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4月15日电(记者禹志明)长沙市中心城区“五一”起禁止摩托车通行,部分市民摩托车实行提前报废将由政府给予补偿。
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冬阳介绍,根据5月1日正式实施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长沙市从5月1日起将禁止摩托车在中心城区通行。
长沙市在城区“禁摩”的一大支撑理由是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长沙市交警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长沙市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的40%和45.3%。2007年以来,长沙交警部门查处摩托车等各类违法行为达35万起,扣留违法摩托车10多万台。
为照顾摩托车主的经济利益,长沙市政府将拿出专项资金对提前报废的摩托车进行补偿,已登记注册的城区号牌摩托车符合条件的,可在5月1日前申请提前报废。车辆手续不全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后,也可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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