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建设1.6万个农家店 三年向农村卖500万台家电 我省出台刺激消费“十六条”措施
□记者赵珊
本报讯 2009年至2010年,我省再规划建设1.6万个农家店;力争3年时间让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的水平;探索建立“朝九晚五”作息制度……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公布了刺激消费16条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支持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二手车置换业务。2009~2010年,以郑州为中心选择5家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支持10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改造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报废汽车更新补贴资金,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范围,加快淘汰老旧汽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
落实国家带薪休假制度,扩大带薪休假范围,促进带薪休假的社会化。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探索建立“朝九晚五”作息制度。要强化制度创新,促进旅游、文化、休闲健身等热点消费。
《意见》指出,在巩固完善已建农家店的基础上,2009~2010年再规划建设1.6万个农家店,实现覆盖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年销售额260亿元、安排就业20万人的目标。
《意见》指出,要完善销售网络,简化补贴手续,搞好售后服务,促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100亿元、销售量500万台,让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的水平。
促进社区商业持续稳定发展,为社区居民提供保洁、维修、送货、家教、老年保健和护理等各类便民服务。支持郑州市率先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逐步向其他省辖市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