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4月16日电(胡谋许天宇)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深圳近日印发实施《2009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
据了解,该方案把92项实施项目和49项前期筹备项目逐项分解成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环境污染治理等八大任务,责任具体,同时明确48项重点工程。
方案提出,深圳市将大力推进布吉、福永等33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确保建成南山、西丽、光明、横岭二期等4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滨河、罗芳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工程,通过全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在水源保护方面,方案指出要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全面完成主要饮用水源水库一级保护区隔离管理,推进西丽、石岩水库截污工程,开展长流陂、罗田水库内源污染控制工程。《方案》要求继续加强对工业废气污染的控制,通过政府引导鼓励电力企业采用低硫油发电,开展发电厂的脱氮工程建设。同时,继续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控制,确保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不低于50%,燃油电厂油品含硫率控制在0.8%以下,燃煤电厂脱硫率、除尘率达到95%,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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