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万件羽绒服为何不翼而飞
法院封条被人撕去 保全财产蹊跷遗失
本报记者陈雪根
日前,记者接到江苏今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越公司)的来信,称因上海才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才子公司)拖欠其货款400余万元,他们起诉到法院后,负有连带责任的江苏才子佳人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才子公司)在保管法院财产保全所查封的羽绒服时,发生“遗失”,数量高达5万多件的羽绒服竟不翼而飞。
4月13日,记者来到位于常熟市的今越公司。公司董事长宗建明告诉记者,2006年今越公司与上海才子公司签订《才子羽绒服产品合同书》,由今越公司贴牌生产“才子”羽绒服。上海才子公司法人代表由福建才子集团董事长蔡宗美兼任。合同签订后,今越公司向上海才子公司供货价值人民币1400余万元,上海才子公司共付款1000余万元,结欠400多万元。2007年8月6日,今越公司因上海才子公司拖欠货款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处了上海才子公司转移在位于苏州的江苏才子公司仓库内的与起诉标的额相当的几万件才子品牌羽绒服。2008年2月22日,鉴定部门到查封现场对被查封的羽绒服进行抽样检测时,发现法院所贴封条已全部撕掉,查封的5万多件羽绒服已不知去向。今越公司立即与徐汇区人民法院联系,要求依法处理。2008年4月29日,经法庭调解,达成(2007)徐民二(商)初字第1634号民事调解书。
调解书说:“2006年7月20日及同年8月15日、11月25日,原告与被告上海才子服饰有限公司签订《才子羽绒服产品合同书》,由被告上海才子服饰有限公司向原告订购才子品牌羽绒服。合同签订后,原告共向被告上海才子服饰有限公司供货人民币(下同)1400余万元,被告上海才子服饰有限公司共付款1000余万元。审理中,因被告江苏才子佳人时装有限公司保管本院财产保全所查封的服装,发生遗失事件,被告江苏才子佳人时装有限公司自愿对上述还款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上海才子服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20万元,被告江苏才子佳人时装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上海才子服饰有限公司应于2008年5月20日前支付原告江苏今越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服装货款420万元。2008年4月29日经双方当事人签字,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宗建明说,法院下达调解书已近一年,但上海才子和江苏才子两公司至今未付上述款项,从而导致今越公司资金周转、生产经营陷入困境。江苏今越公司原共有职工2000多名,目前职工仅剩几十人。据了解,上海才子服饰的法定代表人蔡宗美,是福建省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也是福建才子集团董事长。其公司经营的“才子”服饰,在中央电视台一套、二套及新闻频道都可以看到大量广告,足以证明其并非没有偿付能力。面对蔡宗美的所作所为,宗建明求助有关部门伸张正义。
4月13日,记者拨打上海才子和江苏才子两公司原负责人徐某的手机,提示为空号;记者通过上海苏州两地114查号台查询后,拨打上海才子公司的座机,接电话的李女士说,这里已经是上海海螺公司了,才子公司的情况不了解;拨打苏州才子公司的三部座机,均提示为空号。
宗建明说,这两家公司都已注销,肯定找不到人。
就这样,被查封在江苏才子公司5万多件的羽绒服不翼而飞,下落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