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4月16日电 记者储皖中 通讯员黄艳波李亚南4月14日,云南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云南省消防总队省救援中心建设立项的批复》,同意投资3.5亿元建设省消防救援中心。这标志着云南消防灾害救援能力建设将出现质的飞跃。
汶川“5·12”地震灾害发生后,云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加强云南省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灾害应对能力建设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云南省属于自然灾害事故高发地区,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灾任务繁重,建设一支专业性、机动性强的省级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对提高我省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4月14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云南省消防总队省救援中心建设立项的批复》,同意建设省消防救援中心。省消防救援中心批准新征土地100亩,新组建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支队,人员编制600人,总建筑面积57336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
云南省消防救援中心的建成,将有效整合、协调其他行业的应急救援力量,形成“覆盖全省、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社会救援网络,为省政府提供应急救援指挥的信息传输、辅助决策等服务,并指挥调度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协调各行业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消防救援中心除担负全省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灭火、抗震、洪涝、防化、垮塌、爆炸、交通事故以及空难等抢险救援任务外,还承担省级跨区域救援和国际救援任务,参与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