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夏芸)
80岁的吴老太在养老院被老鼠咬伤眼睛,左眼至今无法闭合,吴老太的子女遂将养老院告上法庭。近日,青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养老院赔偿吴老太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2.6万余元。
由于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吴老太于2004年住进养老院享受全护理。
去年11月的一天早上,家人来看望吴老太时,发现她躺在床上,满脸血肉模糊。原来她的双眼眼皮被老鼠咬破,眼睑肿大。虽经医院治疗,吴老太的左眼仍无法闭合,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家人遂以吴老太名义将养老院告进法院,要求赔偿12.7万元等。
养老院则辩称,护工一直细心照顾吴老太全部生活,老鼠咬人是突发事件,养老院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有效治疗和处理。由于吴老太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精神体验,老鼠咬伤事件未给吴老太带来精神伤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吴老太在养老院被老鼠咬伤,养老院存在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损害致吴老太面容受损,老人目前虽无自主行为,但并不影响她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000元。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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