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拆迁补偿索要40万
海珠区法院昨强制该钉子户搬迁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魏徽徽 通讯员 张厚依) 21平方米的平房换成近50平方米的电梯房,还有2万元补偿,海珠区一钉子户仍索要40万补偿。
2006年2月,广州市中惠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惠公司)通过拍卖方式获得海珠区龙田直街地段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实施拆迁过程中,未能与同福中路龙田南五巷某号房屋业主林某某就拆迁安置事项达成协议。
中惠公司就此事申请裁决,广州市国土局裁决要求林某某腾空所住房屋,迁往昌岗中路某号房屋,并向中惠公司支付房屋差价16000元。裁决生效后,中惠公司于今年1月28日向海珠区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调查发现,林某某的房子建筑面积为21平方米,且系砖木结构平房;而搬迁去向地为海珠区昌岗中路某号某房面积为49.2平方米,为有电梯的小区房。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中惠公司又作出让步,放弃了房屋补差款16000元,且表示鉴于林某某生活困难再给2万元。但林某某坚持要求中惠公司补偿40万元。
鉴于此,海珠区法院于3月19日向林某某发出搬迁公告,要求他在3月30日前自动履行搬迁义务,逾期不履行将予以强制执行。但林某某一直不予理睬,法院再次主持双方调解后依然无果,遂于昨日上午予以强制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