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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江津双福镇工业园,李鑫洋的母亲含泪指示儿子溺水的地方 记者 吴珊 摄 |
工业园遗留大水塘男孩洗澡不幸溺亡
本报讯(记者 叶惠娟)前日下午,江津区双福镇一名12岁男孩李鑫洋放学后和十多个同学一起,到学校附近工业园区内一施工留下的水塘洗澡,不幸溺水身亡。昨日,死者家属找到园区管委会索赔,但对方称,水塘的形成涉及多家单位,管委会没有责任。
去学校接孩子才得知噩耗
昨日,李鑫洋的父亲李庚海将记者带到位于双福镇工业园区内的水塘边时,孩子的母亲杨女士正在岸边焚香烧纸,嘴里不停念叨着儿子的名字,岸上还有一条蓝色的儿童短裤。
小孩被钓鱼者救起时已死
据当时在水塘钓鱼的中年男子介绍,4:30,他在离事发点十多米的岸边钓鱼,十多个男孩在水塘洗澡,几分钟后,他突然看见孩子们光着身子很慌张地在岸边跑,他觉得不对劲,问那些孩子出了什么事,但他们边跑边说:“没事”。
他立即拦住那群想跑的孩子,要求他们把自己的衣服穿上才能走。“果然剩了一套衣服没人穿。”他说,他向着周围的工地喊了几声救人,然后顾不得脱衣服就跳下水塘,随后,旁边开挖掘机的司机也跳进了水里救人。据了解,该处水深约2米,他们几分钟后救起了溺水的李鑫洋,但孩子捞上岸时已经没有了呼吸,120、110赶到现场确定孩子已死亡。
水塘周围没有设立警示牌
“娃儿都有我高了,长得很乖,就这样没有了。这个水塘怎么就不立个警示牌呢。”昨日,死者的父母悲痛地说,该水塘两年前曾淹死过一名小孩,但至今水塘还是没有设置安全警示,他们认为园区对此应该承担责任。昨日下午2点半,双福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双福小学领导以及死者家属开始对此进行协商。园区管委会秦先生称,该片区虽然是他们管理,但水塘是由以前在此修路、管道工程施工等多家单位施工回填所留下的,水塘已形成4年以上。对于这种明显存在且时间很长的水塘,园区没有义务立任何警示牌。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并无责任,最多从人道主义出发给家属三千元安抚费。
律师:园区管委会应负主要责任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初律师表示,管委会作为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对进入该园区的公民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几年来园区存在安全隐患,管委会既没有解决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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