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68元洗剪烫,一结账要5000多元,2007年12月23日,消费者费飞飞和保罗对质。 |
去年4月3日,两名女生和家长与保罗国际理发师对质。理发师指着记者喊:“再敢拍!” |
据河南商报报道 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刘媛 亚男昨日,“天价头” 案尘埃落定。来自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的消息显示,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保罗”没有上诉。
这意味着,叶剑文“低头”服罪,认下了犯强迫交易罪,获刑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的刑事处罚。一审判决生效了。
今年初,备受关注的“天价头”案在二七法院审理。检察官指控,叶剑文犯强迫交易罪、偷税罪。
4月2日,二七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认定叶剑文构成强迫交易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其中,“保罗”国际理发店店长金小英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该店美发师程勇、杜海非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对于叶剑文涉嫌的偷税罪,因其补缴了全部的税款、滞纳金,根据今年初新实行的《刑法修正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来自二七法院的消息显示,在法定的10日上诉期内,包括叶剑文在内的4名被告人均没有提出上诉。也就是说,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去年5月2日,叶剑文在海南被警方抓获,一直羁押在郑州市第一看守所。按照《刑法》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叶剑文10月底即可出狱。
■ 事件始末
2008年3月29日:女大学生张怡、袁莎莎在保罗国际理发后被索要1.2万元的天价理发费,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2008年4月5日:保罗国际被有关部门罚款50万元。保罗国际在店门口张贴道歉信。
2008年4月6日:保罗国际向受害女学生及家长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3万元。
2008年4月21日:保罗国际老板叶剑文因涉嫌偷税达15万元,被郑州警方通缉。
2008年4月17日: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认定保罗国际价格欺诈,对保罗国际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8年5月2日:叶剑文被抓捕归案。
2009年2月5日:开庭审理。检察官指控叶剑文犯下强迫交易、偷税两宗罪。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几名被告是否诱骗被害人接受服务,是否对被害人采用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接受服务,以及该案是否属于民事欺诈还是刑事犯罪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历时12小时。
2009年4月2日:二七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认定叶剑文构成强迫交易罪,判其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同案的其余3名被告人也分别获罪。
“保罗”档案
叶剑文真名叶峻雄,艺名叫“保罗”。其实叶根本不是所谓的我省济源市人,他出生于海南省陵水县光坡镇,系当地一农民,父母早年相继病故,且无兄弟姐妹,自幼被远房姑姑带至广州市生活,读完初中一年级后即在家待业。之后,叶在广州市学习美发,相继在广州、深圳、海口等地美发店打工,后于2004年6月和他人合伙开办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叶峻雄到郑州后,为做生意方便,找人在我省济源市办理了假户口,改名叶剑文,随后又将其户口迁入了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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