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7日讯 记者徐伟赵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全面排查严惩“牢头狱霸”,逐一检查在押人员体表情况,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根据方案,专项活动将全面排查掌握“牢头狱霸”情况,对符合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牢头狱霸”行为特征的,按照相关规定,坚持“露头就打”,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努力消除“牢头狱霸”现象。
对2006年以来看守所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故,专项活动将逐件审查其处理情况,重点审查事实是否查清,责任是否追究。
专项活动期间,检查人员将对在押人员的体表状况进行逐一检查,确认其身体是否存有损伤。每检查一名在押人员身体损伤状况,检查人员都将对照在押人员入所健康体检表,确定损伤形成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以及伤势程度,确定造成损伤的人员情况以及处理情况。对在押人员体表状况的检查,要以医生为主进行。
专项活动将对看守所的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看守所的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有无长时间出现故障不维修、监控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切实纠正监控设备不发挥作用的问题;对看守所日常检查记录进行检查,检查民警执行值勤和值班巡视制度的情况,有无民警指使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体罚、虐待、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在押人员等问题;严格落实过渡监室管理制度、新入所人员跟踪观察制度、监室动态分析会制度、在押人员受虐报警制度等工作机制。
解决看守所受利益驱动违规收费和违规组织劳动问题,也是此次专项活动的内容之一。专项活动将规范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劳动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劳动项目、场所和参加人员,停止违规劳动项目,清理设在看守所监区以外的劳动场地,杜绝下达劳动指标或任务等错误做法;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在押人员收取费用,对在押人员现金一律实行记账式管理,取消一切代金券,在押人员消费时必须由本人签字,加餐必须价格公道,日用品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坚决纠正高价加餐、高价出售日用品等问题,杜绝出售香烟、打火机等违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