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以来,为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建湖县在全县公务员中实行了学法积分考核制。该县相继出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积分考核细则》。
现在,全县公务员每人都有一张学法积分卡,并存入个人档案,每年的积分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学法积分制考核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一是集中学法积分。该县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必须集中学法。该县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个月组织学习讨论1次。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每半月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1次。各参学人员都有学法记录和学法心得体会,作为积分的依据。二是自我学法积分。所有公务员都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坚持自学法律法规知识。每年度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全年学法笔记和学法心得不得少于24篇。县法宣办每半年调阅一次个人学法笔记,并打分记入个人积分卡。三是法律培训积分。每年年初,县委党校将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教学计划和培训计划,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局和县法宣办共同研究具体法律培训内容。培训分副科级以上人员、股级以下人员、青年后备干部、新招录公务员四个层面。采取脱岗式、封闭式进行,时间为4天,培训期间按时考勤,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根据考勤情况和考试成绩积分。四是年度普法考试积分。每年12月,县里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县法宣办抽调人员组成全县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办公室,统一出卷,并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比计入个人积分。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年度评优。凡年度积分达不到
80分的公务员不得晋职晋级、评先受奖。(马青云 孙宏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