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先生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实习生 冯蔚 摄 |
“5万元悬赏金马城管队员的一条人命,并以50万元高价悬赏城管队长的命。”这是丛先生发在某网络的帖子内容,帖中称14日城管收其东西还打人,他才想到上网找个杀手。目前,丛先生已被治安拘留。
老板发帖
被没收的柜子里有5800元
16日,按照帖子里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了当事人大树营片区中营村的一餐馆老板丛先生。“我没有占道,他们竟然收东西,收走的柜子里还有5800元钱呢!”丛先生告诉记者,14日上午10点多,一二十名金马街道办事处的城管队员到店铺来,二话没说就要收走收银台旁边的果汁机,连机器下边的铁柜子也收去了,柜子里还有用报纸包裹的5800元现金。
问到网络帖子的事,他表示,当时城管队员态度、行为实在太凶了,赶来劝架的表弟也被打了,这才想到在网上发帖子。
城管表态
没打人更没发现有钱
16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相关负责人透露,14日是街道执法中队为巩固“创卫”综合整治成果的一次检查,而在前几次的检查中,这家餐馆一直把果汁机摆在人行道上占道,工作人员也多次劝其改正,但那天他们还是摆在外面,这才依照相关规定做暂扣处理。
“我们没有铁柜子,里面更没有5800元钱!”这位负责人说,一般没收前都会提醒市民收走贵重物品,在这次没收中,商户叫来五六名男子围抢果汁机,还弄坏了执法车倒车镜。在争执过程中,城管没有打人。对于网络发帖悬赏人命一事,他表示已经知晓,并将采取相应措施。
律师说法
发帖悬赏人命违法
对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表示,网民有在网络中发表言论的自由,但这种带有攻击性的言论实属违法行为,先不论帖子里餐馆老板所说内容的真实性,即便其主观上没有故意,这种做法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仍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新进展
发帖老板被拘留10天
17日,记者在金马派出所获悉,由于丛先生在网络上散布过激言论的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一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并于16日晚将丛先生带回派出所,处以治安拘留10天。
“这也算昆明市恶意发帖遭拘留的首起案例!”金马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违法嫌疑人是黑龙江人,长期在大树营中断占道经营,城管部门多次对其劝阻,14日没收其占道的物品后,他不但不服从,还在网上恶意发布不实消息达到泄愤目的,经开导,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犯法事实,并服从派出所做出的相应处罚。
(记者 宋金艳) (春城晚报)
回望几年之来民众与城管“碰撞”之消息,这样的发贴还不算是“极端”。那么,我们梳理一下“太恨城管”之后所有的几条“出路”…[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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