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家庭滥权差遣特勤随扈将成为历史。台当局“立法院委员会”今天审查“特种勤务条例草案”,界定特勤人员安全维护对象之家属,系指领导人直系血亲尊亲属、未成年且未婚之直系卑亲属,并以台湾地区为限。
马英九在美工作女儿马唯中、马元中,因都已成年且在海外,不在特勤维安范围。
陈水扁主政时期,屡屡发生特勤随扈帮其家庭成员采买、伴读、甚至搬钱情事,特勤条例草案明定“安全维护对象应尊重特勤人员之职权及专业意见;特勤人员除安全维护工作外,不得从事与安全维护无关工作。”
特勤人员保护正副领导人及家属安全,但相关规定仅在“特种勤务实施办法”中规范,马英九上台后,“国安局”制定“特种勤务条例草案”,将勤务工作法制化。
规定重点还包括“三一九枪击案条款”,明定特勤人员维安,座车应为主管机关提供或机关安检合格之车辆,驾驶由主管机关派任或经安全随扈驾驶训练;户外活动时,应视实际情形,穿着防弹衣,并有医护人员随行。
现行特勤实施办法仅保护正副领导人及当选人,候选人未在特勤安全维护对象,按规定,只要向中选会完成候选人登记、政党推荐候选人及取得完成联署证明书之候选人,均受到安全保护。
条例还有“网民条款”,明定为执行特勤需要,得于安全维护对象住居所、办公处所、经常往来路线及经常莅临场所等周边范围,遴选第三人秘密搜集危安相关信息。
另外,鉴于过去数度发生特勤人员与民众及采访媒体肢体冲突,条例规范特勤人员强制处分权的范围,“未经许可进入或滞留于管制区者,特勤人员及特勤协同人员得劝导离开,经劝导后仍不离开者,得以强制力驱离或带离管制区。”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