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0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0日上午召开,国防动员法草案首次提请大会审议。
国防动员是中国的一项国防基本制度。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动员法,对于提升综合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防动员法草案规定,国家实行国防动员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和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制度。
草案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制定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实施国防动员的建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组织国防动员的实施。
草案还规定,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直接威胁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时,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之前,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采取本法规定的国防动员措施,同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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