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4月20日消息 (记者张华杰冯悦)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4月2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开幕
将审议五法律案
本次会议将继续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首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审议国防动员法草案、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
会议还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韩国、中国和澳大利亚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中国和委内瑞拉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
邮政法修订草案规定政府要制定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今天(4月20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邮政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法修订草案进一步规范居民小区的信报箱建设 今天(4月20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邮政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城镇居民楼的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设置接受邮件的信报箱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补建;逾期未补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该居民楼的建设单位承担。
邮政法修订草案规定高校等应设邮政营业场所 今天(4月20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邮政法修订草案规定,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邮政法修订草案规定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实行分业经营 今天(4月20日)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邮政法修订草案规定,邮政企业的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应当逐步实行分业经营。
在上次审议中,有的常委会委员认为,邮政企业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国家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邮政企业从事快递等竞争性业务,应与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公平竞争。
邮政法修订草案要求邮政企业明示给据邮件的损失赔偿责任 邮政法修订草案一审稿提高了给据邮件损失赔偿责任的限额,规定保价邮件按照报价金额赔偿,为报价邮件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赔偿。今天(4月20日)再次提交审议的邮政法修订草案要求邮政企业必须就赔偿责任向用户作出明确提示,以便用户根据邮件的价值选择是否按照保价邮件寄递。
“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的规定符合我国的入世承诺 邮政法修订草案规定:“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在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中,有人提出这一规定是否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相符,是否设置了新的投资和贸易壁垒。对此,有关方面认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对外开放快递业务,但“现由中国邮政部门依法专营的服务除外”。
按照目前我国的规定,我国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是不对外资开放的。修订草案与我国的入世承诺是一致的,外商投资的快递企业将可以依法继续在我国从事除私人信函以外的信件的国际快递业务以及包裹等物品的国际国内快递业务,不存在设置新的投资和贸易壁垒问题。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