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张海燕、高星)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上午在此间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
议事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在联组会议上,第一次发言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对同一问题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
事先提出要求,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长发言时间。”
为了提高议事效率,在分组会议上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有发言的时间,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对分组会议发言时间的限制,就上述规定修改为:“在全体会议上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在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第一次发言不超过十五分钟,第二次对同一问题的发言不超过十分钟。事先提出要求,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长发言时间。”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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