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张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20日公布了4起重点侵权盗版案件的侦破与审理结果。
——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2009年4月10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判决。
11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7年至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5年至2008年,该团伙非法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涉及27个省市,现场查获的盗版、淫秽光盘共计20余万张。
——江苏常州“5·15”非法音像制品案。2008年5月15日,常州市在捣毁一处非法音像制品批销窝点时,查获盗版光盘58341张,淫秽光盘1734张。2009年1月14日,常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易春花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5万元。判处牟盘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处罚金3万元。
——南宁“1·22”灵丰印刷厂盗版图书案。2009年l月22日,南宁市“扫黄打非”部门对西乡塘区北湖村的灵丰印刷厂大量盗印出版物情况进行检查。南宁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稽查人员在该印刷厂查获盗版出版物32.3万余册,半成品1万册,PS版1125张,胶片1125张。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贵阳“3·13”特大批销非法光盘窝点案。2009年3月13日,贵阳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对延安西巷一地下批发盗版音像制品窝点进行突击执法检查行动,当场查缴盗版光盘22万余张,淫秽光盘6379张,抓获嫌疑人16名。通过现场查获的大量销售单据显示,该窝点自2009年初以来,定期或不定期向贵州省内各地批发各种盗版光盘,且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盗版音像制品销售网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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