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警法草案
武警部队具体职权拟明确
据新华社电 昨天首次审议的人民武装警察法草案规定了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可以采取的措施。
草案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部署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可以对进出警戒区域的人员、物品、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对按照规定不允许进出的,予以阻止,对强行进出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在武装巡逻中,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进行盘问并查验其证件,对可疑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协助执行道路交通管制或者现场管制等。
草案规定,人民武装警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发现有正在实施犯罪行为、被通缉在案、携带违禁和违法物品以及正在实施危害执勤目标安全行为的人员,经现场指挥员同意,应当及时予以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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