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斥:铁钳卫生巾 什么都敢往下扔
剩饭、潲水:广州“汇利物业”管理人员肖先生告诉记者,顺景雅苑某楼4层的一户业主已经几年饱受高空抛物之困了。
卫生巾:同样在顺景雅苑,一名物管人员说,他在巡查时发现“天降异物”,“啪”,竟然是一张卫生巾落在了脚边,物管找到“疑凶”,说:“你是不是缺垃圾桶?你要是缺我给你买。”但女孩子矢口否认。
铁钳及其他:4月1日,一把铁钳从天而降,砸坏了金碧花园二期路边一辆小车。事件在小区论坛引起热议,称此为“愚人节的恐怖玩笑”。昨天,大洋网友633438说,自己曾经被一袋垃圾扔中头部,又没法找到肇事者,“只能眼泪在心里流”。另一位网友则讲述自己被一口痰吐中头顶的“惨状”。还有网友在形容自己躲过花盆袭击时称“就当拣回一条命”。还有网友说,自己差点被锅铲丢中,“现在想起还后怕”。
热议:治不了缺德鬼,戴安全帽出门?
高空抛物、坠物问题是物业管理的一个“通病”。广州海珠区赤岗北路泓景花园的物业主管唐作田说,在参加市物管协会组织的交流会时,几百个物管纷纷表示,高空抛物让人头疼。有小区业主开玩笑道,出门就要戴安全帽。
市民:业主租客齐负责
住海珠广场的朱先生说,在城乡接合部中有不少横街窄巷,楼上抛掷物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他建议,为了提高租客和房东的关注度,一旦发生事故,双方都要负连带的赔偿责任。
物管:要靠自我约束
唐作田认为,要解决高空抛物问题,最主要只能靠自我约束。她说,作为物管部门,只能加强宣传力度,提醒居民注意。她曾经在小区内举办过一次高空抛物实物展和抵制高空抛物签名活动,以实物展示的办法告诉业主高空掷物的危害。“效果十分明显,但过了一段时间又复发。”她说,为此已准备发起第二届小区抵制高空抛物展览和宣传活动。她还说,曾经有小区业主提议在楼下安装摄像头,用技术手段监控取证,但实际效果并不好,“很多时候看不清楚,根本不能作证”。
律师:肇事者要负刑责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旭阳说,人们从楼上往下扔东西造成路人受伤或死亡,这种结果往往是由于肇事者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或者能够预见但过于自信。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肇事者有可能被判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征夫补充说,在民事上,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朱征夫说,这样规定有助于住户之间互相监督。
短评:肇事男孩也需要关爱
一个水灵灵的生命,在来到人世间短短103天便戛然而止;一个本充满天伦之乐的幸福家庭就此阴阳两隔,悲痛长驻。一个横飞而来的砖头断送了女婴的生命,摧毁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一个年仅12岁的男孩也从此在心底埋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遗憾。
逝者已逝,生者当思。一个不经世事的婴儿被一块砖头毁掉了未来无限的可能,其结果之悲惨无以复加。我们无法宽容男孩抛砖砸人的行为,但我们也有责任对他给予同样的关爱。抛砖的孩子或许已知自己所犯大错,以致逃离家庭;孩子心灵所受的创伤已再难弥补。
应该是我们正视问题的时候了,一块砖头已经毁掉一个孩子,我们不希望因为事件的阴影再毁掉另一个孩子。
现在我们要做的或许不外乎有三:做好善后工作,安抚痛失爱女的父母免于过度悲伤,还能获得合理赔偿;以有效的措施关爱肇事的男孩,使他走出事件的阴影,正常生活、学习,健康成长;痛定思痛,亡羊补牢,审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道德的环境、制度的环境,然后尽力改良之。(本报记者 刘旦)
侧记:街道办出动派出所赶记者
本报讯 (记者乔军伟摄影报道)“女婴被砸死事件”备受全城媒体关注。但昨天下午,各路记者赶到南洲街道办事处采访时,不但吃了闭门羹,还被办事处请来警察驱赶离开。下午3时多,记者赶到南洲街道办大门口,发现已经有不少记者围在紧闭的大门前,一位同行告诉记者:他们下午3时就看到当事人双方进了街道办。记者想进去时,却被阻拦。于是,大家就站着等。不久,从派出所出来的民警要求记者离开大院,理由是“这里是办公区域,街道办请求我们把你们赶出去。”这样,所有的记者都被赶到了大门外面,在烈日下等待协商的双方。门口的保安说:“我们队长要求我们封死大门。我们都是打工的,只能听从命令了。”
据悉,从前天开始,所有来到南洲街道办要求采访的记者就吃了闭门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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