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邀友"诈金花" 被判开设赌场罪
在小区内开设赌场,以电话邀约的形式,邀请朋友来赌博,一经营消防器材公司的副总和两名工作人员因此获刑。昨日记者获悉,3名嫌疑人均被金牛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2万元。
开赌场10天 涉案赌资41万
2008年12月29日,金牛警方接到报案,称有人在金府路某小区内进行赌博。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赶到该小区,在小区5栋3楼的一房间,警方发现8名男子正在赌博,牌桌上还有大量扑克和现金。据警方统计,该赌场从去年12月20日开始运行,已持续10天左右,涉案金额41万余元。据挡获的赌友们介绍,他们是在朋友电话邀约的情况下,到该赌场内进行赌博,赌博是传统的“诈金花”等。
警方调查发现,这间赌场是由3名经营消防器材公司工作人员组建的,其中一名是该公司的副总。据嫌犯交待,他们因为想和朋友们一起打打牌,所以电话邀约多人到赌场进行赌博。期间,他们向参赌人员提供赌博资金,并从中抽头渔利。
开赌场渔利 这回不判“赌博罪”
今年4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开设赌场,从中渔利,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八条第二款,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并非赌博罪,并以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对检察院的指控予以支持,并依法对三被告人做出上述判决,其余参与赌博的人则另案处理。
金牛检 记者 易婷
▲检察官释法
单列开设赌场罪
让判罚更明晰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开设赌场罪属于新罪。2007年11月6日,最高法院、检察院在司法解释中新增罪名“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属于在2006年6月29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六)》中将“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成为新罪名。这个罪名从赌博罪中单列出来,使得判罚更加明晰。
开设赌场罪&赌博罪
罪名含义: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主体: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为故意,以营利为目的。
客观方面:为营业性地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
量刑方面: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为方式:
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
主体:
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量刑方面:
判处多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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