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0日讯 记者朱磊 全国“扫黄打非”办20日公布4起侵权盗版案件。这4起侵权盗版案件主要为:
———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2008年9月23日,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现场查获盗版光盘10万余张、淫秽光盘1000余张,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1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苏常州“5·15”非法音像制品案。2008年5月15日,江苏省常州市捣毁一处非法音像制品批销窝点,共查获盗版光盘58341张,淫秽光盘1734张。两名犯罪嫌疑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分别判处2年和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南宁“1·22”灵丰印刷厂盗版图书案。2009年1月22日,南宁市“扫黄打非”部门根据群众电话举报,对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村一队的灵丰印刷厂大量盗印出版物的情况进行检查。南宁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稽查人员在该印刷厂查获盗印出版物32.3万余册,散页501令,半成品1万册,PS版1125张,胶片1125张。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贵阳“3·13”特大批销非法光盘窝点案。2009年3月13日上午,贵阳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对位于贵阳市城区延安西巷一地下批发盗版音像制品窝点进行突击执法检查行动,当场查缴盗版光盘22万余张,淫秽光盘6379张,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