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嗣贵:从封杀报纸看怎样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4月15日,新疆广汇所有小区接到上级通知,禁止新疆都市消费晨报进入小区。面对订户的质问,小区保安只是强调这是上级通知要求的,具体原因不清楚。
法理上来讲,新疆都市消费晨报出售报纸产品,订户是消费者,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作为物业管理部门,新疆广汇不具备要求订户退订新疆都市消费晨报,改订其他报纸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民法规定,消费者愿意选择订阅哪种报刊是消费者的自由,物业公司以及小区开发商无权干涉。因此,新疆都市消费晨报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广汇的法律责任。
正如一位读者所言,新疆广汇封杀报纸的真正动机就是为了报复新疆都市消费晨报的舆论监督。从中不难看出,新疆广汇如此对待舆论监督,做法实在太简单了。殊不知,你封杀报纸,记者那头马上又把你的封杀行为曝光,监督是无止境的,新疆广汇必将面对新一轮的“舆论公关”。
此事也引发了我们关于如何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的深层思考。舆论监督,在当今社会具有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舆论监督,是法律监督、纪检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之外,一种具有独特功能的监督,是防止执政腐败、净化社会空气、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利器。当前,有一种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就是打击报复,正如此案;还有一种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也很恶劣,那就是对舆论监督装聋作哑、置若罔闻、不理不睬、依然我行我素。其实这些都是不正确的对待方法。
新疆广汇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自身经营管理有了问题,就要勇于改正自身,这在当前金融危机还在曼延的情况下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然看到,舆论监督是社会的需要,新闻单位与党政机关之间、新闻记者与被监督者之间,总体利益是一致的,并不存在根本的矛盾和冲突。所以,正确的对待舆论监督的办法目前只有一个,那就是整改自身。大家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努力,我们的事业就会越来越兴旺发达,我们的失误就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就会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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