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1日讯记者袁定波系统的双语法律教材对提升少数民族地区法官双语诉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目前,青海、内蒙古、新疆等我国部分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法院已经着手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将统筹协调并投入一定资金,促进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的编写。
据悉,该系列教材将包括双语法律词典、双语版刑事诉讼法律与庭审业务技能、双语版民事诉讼法律与庭审业务技能等内容。此外,青海省还将针对该地区藏族不同地方存在不同方言现状编写法律方言对照。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的双语法官培训工作已经开展有一段时间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有效缓解当前双语法官匮乏局面,最高人民法院鼓励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法院利用已有的本地双语法官培训经验以及拥有双语教师等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双语法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双语法官的政治素质、语言水平、司法能力和审判技能。近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法官和西部中青年法官的培训。
这位负责人说,该意见还明确要加大对基层和西部法院教育培训扶持力度,继续对西部法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支援活动。要在政策和经费上对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最高人民法院要经常派出讲师团,深入基层和西部地区巡回授课。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常设讲师团,将此项工作常态化,这项举措将有效解决基层和西部地区法院培训经费短缺、师资不足、信息迟滞等实际问题。讲师团有针对性地就最新立法、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培训。”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说。
据了解,2006年至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连续3年派出讲师团到西部12省区巡回授课,已对西部法官全部轮训一遍。截至目前,讲师团已培训西部法院干警达1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