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8年度公证审计结果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国外贷援款协议的规定,审计署组织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和相关特派员办事处于2008年对由中央单位执行或组织执行的10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7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遵照国际审计准则和中国国家审计准则进行了公证审计,向国外贷援款机构出具了107份审计报告(有2个项目按照国外贷援款机构的要求各出具了2份审计报告。
还出具了1份关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核心资源项目的汇总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度审计的10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详见附件1)包括:贷款项目27个、援助项目77个;按项目的贷援款机构划分,世界银行项目46个、亚洲开发银行项目11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40个、全球环境基金项目1个、英国国际发展部项目6个。这104个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折合人民币2041.11亿元,其中协议利用外资额369.87亿元(50.64亿美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这104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折合人民币1324.26亿元,其中累计利用外资额折合人民币231.64亿元(31.71亿美元)。全部项目涉及农业、能源、交通、教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
在出具的107份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104份,占97.20%;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份,占2.80%。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单位总体能够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贷援款协议,真实、公允地记录和反映项目经济活动,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这些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在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0个项目国内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占项目总数的9.62%,未及时、足额到位配套资金为20 163.82万元。
(二)4个项目执行地区的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滞留项目资金,导致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占项目总数的3.85%,涉及金额5833.33万元。
(三)2个项目未按时缴纳资本金,占项目总数的1.92%,未按时缴纳的资本金为223 043万元。
(四)22个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合规,占项目总数的21.15%。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会计核算不完整,账务处理不正确,支出证据不充分,内控制度不健全。
(五)15个项目存在投资完成额比例偏低或提款报账进度较慢的问题,占项目总数的14.42%。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审计报告中已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问题,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进行了处理。
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截至2008年11月底,未及时、足额到位的20163.82万元配套资金中,有720.78万元已到位,整改率为4%;滞留的5833.33万元项目资金中,有5430.05万元已拨付到位,整改率为93%;未按时缴纳的资本金223043万元中,有92174万元已缴纳,整改率为4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合规的问题,有关项目单位调整了相关账目,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培训。针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有关项目单位通过抓紧设备采购和加强项目工程进度管理等工作,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加强了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了报账程序,加快了提款报账进度。
四、审计建议
(一)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督促地方政府履行相关承诺,地方政府应重视并研究解决地方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对于社会公益和扶贫性质的项目,应考虑扩大中央或省一级配套比例,不搞一刀切、层层配套,以更好地保证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
(二)项目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国外贷援款项目执行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使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协议。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协议执行项目,加强财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加快项目建设和执行,确保实现项目目标和发挥资金效益。 (来源:审计署网站)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