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4月23日电 (记者包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200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调整2009年该市本级预算。
具体如下: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将分配该市的7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一是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4.6亿元,二是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9.25亿元,三是生态建设工程56.35亿元,四是其他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5.8亿元。
据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中央新增大量投资用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区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建设。同时,为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能力,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地区及计划单列市政府财政预算。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上海市发行2009年地方债券规模共76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
该市财政局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同时,统筹安排该市综合财力,逐年建立政府偿债资金,落实还本付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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