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湛江四月二十三日电 (梁盛麦文伟)从今年五月一日起,在广东省内生产和报关的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可直通式放行。这是记者从二十二日在湛江召开的广深珠检务业务协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出境货物直通放行是指,对直通放行企业出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实现出口货物直通放行,企业无须在口岸二次申报,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查验。
出席检务业务协调会的广东省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有效简化通关环节、节省企业经费支出,提高产品出口竞争力,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外贸发展。
按广东、深圳、珠海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协商,广东省内报关出境的货物,需凭《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的,海关可凭广东、深圳、珠海检验检疫局及下属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同时校验通关单签发机构发送的通关单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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