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招录公务员“定编”:2857人
其中公检法司拟招录1180人,乡镇机关1302人 6月27—28日笔试 8月15日至20日面试
本报讯(首席记者朱婕)4月23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依据省编制部门核定的考试录用计划,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决定,2009年甘肃省招考录用公务员2857名。
全部采取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址是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s://www.rst.gansu.gov.cn)。招录对象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0日至1991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职位规定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间为5月10日9:00至5月26日18:00。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公务员考试报名费150元。对农村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实行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6月27日至28日笔试
笔试将于6月27日至28日进行,在全省市(州)政府所在城市设置考场。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系统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税务系统的加试《税务基础知识》;报考工商系统的加试《工商基础知识》。各科均实行百分制。7月下旬在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
部分职位实行“面试旁听”
2009年8月15日至20日,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分别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本次考录工作中的面试,试行部分综合类职位开放式面试,允许群众、家长及其他人员旁听。面试后,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即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录用后实行一年试用期
确定拟录用人员,分别由各市(州)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安排到基层或生产一线锻炼1—2年。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招考机关和各级考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监督员直接参与考试录用工作,对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具体报考条件、报考程序等可通过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s://www.rst.gansu.gov.cn)查阅。
《兰州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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