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4月23日电 (记者张碧弘)法国斯特拉斯堡消息:欧洲议会全会23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以压倒多数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对信用评级机构加强监管的立法建议。
旨在提高信用评级机构透明度和独立性的这项法案以569票赞成、47票反对和4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该法案,信用评级机构今后在欧盟市场开展业务必须统一登记注册,由欧盟27国代表组成的欧洲证券管理委员会将负责此项事务。
短期内,每个信用评级机构都将受到一个联席机构的监管,这一联席机构由信用评级机构业务所在国监管部门联合组成。另外,信用评级机构还必须向公众公开其采用的评级方法。
欧洲议会还要求欧盟委员会在2010年7月前起草该法案的实施情况报告,并提出新的改善建议。
由于欧盟成员国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本月15日已就此建议达成协议,该法案一经在欧盟《官方刊物》上发表,就在27个成员国中直接生效,成员国可在生效后的6个月内采取措施执行该法案。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欧盟一直致力于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欧盟认为,包括标准普尔和穆迪在内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当前的金融危机负有部分责任,因为它们在美国次贷危机苗头显现时未能及时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从而导致损失扩大,助长了金融市场的动荡,并使其最终演变成金融危机。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当天对欧洲议会批准该法案表示欢迎,认为法案的通过将有助于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有利于恢复市场信心和稳定,也为世界其他地方加强此类监管树立了榜样。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