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4月24日电(记者周志忠)一位为几十万元债务奔波近十年的老板,近日将一面锦旗送给中卫市消防支队。十年陈账一朝化解,他感谢中卫消防支队了结了他十年讨债的心头之病。
故事还得从10年前说起。1999年,中宁县消防中队依据规划建设营房综合楼,中宁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于当年10月依据与其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揽了工程建设。
工程竣工后,经县有关部门进行决算,认定工程总造价1825484.92元。因当时中宁县消防中队只支付了100万元工程款,建筑单位中宁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于2002年将县消防中队的上级领导机关--吴忠市消防支队起诉到了法院。经过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议,判决裁定由吴忠市消防支队支付所拖欠工程款825484.92元及利息款。同年9月,法院扣划了吴忠市消防支队20万元经费。此后,中宁县消防中队2004年划归新成立的中卫市消防支队管辖,消防中队综合楼欠款625484.92元及利息由此转由其上级主管机关中卫市消防支队承担。
为尽快解决这一遗留问题,中卫市消防支队多次主动就工程欠款问题与中宁县政府和控告方中宁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进行协商,最终于2008年11月7日达成和解协议:中宁县政府以消防设施投入的方式支付25万元,中卫市消防支队支付其余欠款37万元。中宁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拿到修建营房建筑工程款之后,送锦旗向中卫市消防支队表达了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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