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张景勇、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沈春耀24日表示,最高国家立法机关近期应当抓紧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沈春耀24日上午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了题为《关于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若干问题》的专题讲座。他说,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是医药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相当于过去常说的初级卫生保健,是世界卫生组织在上个世纪提出的一项全球性战略目标,是指最基本的、人人都能得到的、政府和社会成员都能够负担得起的卫生保健服务,通过预防、治疗和社区保健服务来达到和维持居民的基本健康水平。
沈春耀表示,初级卫生保健是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按照世界卫生组织《阿拉木图宣言》精神,初级卫生保健的任务分为促进、预防、治疗、康复四个方面,包括健康教育、食品供应和营养、安全卫生饮水和基本环境卫生设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主要传染病预防和接种、地方病预防和控制、常见病治疗、提供基本药物、非传染病防治和促进精神卫生九项内容。初级卫生保健是最普遍的公共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应当是覆盖全体居民、个人和家庭能够获得、低廉方便的公共卫生服务,是社会公平在卫生领域的重要体现。
沈春耀指出,初级卫生保健也是制度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法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为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虽然我国尚未制定出专门的法律,但我们在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相当的基础。
沈春耀表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党的十七大报告已经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最近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作出了全面规划。加快基本医疗卫生保健立法,就是为了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并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扩大和提高。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