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盗急出心脏病
老太向小偷讨医疗费获支持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通讯员王雪)发现大半辈子的积蓄被盗后,七旬王老太急得冠心病复发,并住院治疗。小偷被抓到后,王老太一纸诉状将小偷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发病住院产生的各种损失。
74岁的王老太独自居住在密云县某村,和小偷张某是同村人。去年2月8日上午9点,王老太从女儿家串门回来,发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她积蓄多年的3万元存折和1500元现金被盗。急火攻心,王老太冠心病复发,并被送往医院。
10天后,盗窃王老太家的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4月17日,密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罚金1000元。张某被刑满释放后,王老太认为,自己因看到几十年的积蓄被盗导致冠心病复发,并为此花费了大笔医疗费,而张某对此负有责任。
据此,王老太将张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医疗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5000元。
庭审时,张某表示,自己已在刑事审判阶段赔偿了王老太3000元,目前没有能力再赔偿了。
经法院调解,张某同意在去年12月31日前给付王老太3400元。法院据此作出调解书后,张某却迟迟没有支付这笔钱。近日,王老太向密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张某进行强制执行。目前,此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以案说法 间接损失依然可获赔偿
承办此案的林法官告诉记者,王老太因为发现了家中被盗而冠心病复发,所以小偷张某的盗窃行为与王老太的病发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张某应对自己盗窃行为给王老太带来的损害进行赔偿。
按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可以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提起诉讼,但这种形式只支持由刑事犯罪引起的直接物质损失。王老太的治疗费用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间接损失”,所以只能在治疗结束后搜集相关的费用票据后另行起诉。法院对其合理的诉讼请求,也依然能够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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