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处理致21人死亡爆炸事故
河池市多名官员受处分
据新华社24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日前批复同意,造成21人死亡的河池宜州市广维集团“8·26”爆炸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
此次事故处理结果如下:河池市经委主任韦海忠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河池市安监局局长周昌健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副局长莫华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河池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科长张宗胜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宜州市安监局局长闻广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广维化工公司有机厂副厂长邓伟荣、副总经理兼有机厂厂长黄尚兵二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构成渎职行为,建议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8年8月26日,河池市广维集团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1死59伤,11000多名民众被疏散转移,直接经济损失达7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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