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铜腐败窝案”70余人涉案 原董秘挪7.6亿炒股
与去年12月29日昆明中院一审宣判的结果相比,“云铜窝案”还在进一步恶化,新华社发布的消息称,随着调查工作的全面深入,云铜集团的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逐渐浮出水面,涉及金额高达20余亿元,通过收缴违纪及违法犯罪所得已经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案件涉及违纪违法人员70余人。
“陈少飞被称为是云南最能玩转资本市场的人。”一位曾经熟悉陈少飞的人如是说。查处“云铜腐败窝案”过程中,云南省纪委的人员感叹,“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也不断‘补课’,学习金融、证券、贸易、财务等相关专业知识。”这是因为,云铜股份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陈少飞挪用巨额公款7.6亿元以及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1亿多元被诈骗。这个案子中,陈少飞进行了非常专业化的操作,让人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被云南省纪委称之为“云铜股票案”。
据查,2006年10月,陈少飞与郑汝昌(私营老板)合谋成立云南昌立明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立明)参与云铜股份的定向增发。他们采取昌立明与云铜股份开展贸易融资的方式,由云铜股份开出商业承兑汇票后,昌立明将票据贴现挪用出云铜股份资金,用于申购云铜股份定向增发的股票。同年12月,陈少飞与北京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海若合谋,与昌立明共同挪用云铜股份资金用于购买股票。2007年2月,在陈少飞安排下,昌立明以商业融资为名得到10亿元云铜股份公司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昌立明和北京富邦公司分别用其中的2.375亿元和3.325亿元购买云铜股份定向增发股票,富邦公司拆借1.9亿元用于炒股、投资。通过挪用公款购买云铜股票及投资,昌立明获得巨额利润5.7亿元,富邦公司按股票解禁期满时的市值可获利润6亿余元。
正是因为其在资本市场和财务领域的“高超”技术,陈少飞才得到了邹韶禄的重用,并被安排到了云铜股份总会计师的重要岗位。在调查中,专案组还发现,在云铜股份与上海金山公司开展贸易融资过程中,陈少飞严重失职渎职,金山公司利用融资中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骗取了云铜股份1亿多元的资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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