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两岸关系应“经济为先,循序全面发展;互信为重,逐步破解难题”。——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
历史将记下这一刻: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时许。南京紫金山庄内灯火通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就两岸空中定期航班、两岸金融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签署三项协议。
双方一致认为,应秉持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积极鼓励并推动大陆企业赴台考察、投资,以利加强和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和制度化。希望两岸业务主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建立沟通机制,共同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
此外,双方还就两会下半年协商议题规划、两会会务联系与交流等事宜交换了意见。双方原则同意于下半年适当时候在台湾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在去年台北会谈讨论过的相关议题中选择第四次会谈的议题。
陈云林建议优先商谈两岸渔工劳务合作问题,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问题,两岸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市场监督合作问题,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陈江会谈成果
大陆新增六个直航点常态化包机转为客运定期航班
《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昨日在南京正式签署。据此,大陆将增加六个直航点,同时,两岸直航客运班次将增至每周270个航班,比过去的108班翻了一番多。
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在当日下午举行的新闻记者会上说,这标志着两岸空中航运的正常化。
首先,台湾方面同意桃园与高雄航点可经营客运定期航班,其余包括台北松山、台中、澎湖(马公)、花莲、金门、台东六个航点为客运包机航点。
第二个成果是在飞行航路方面,双方同意在台湾海峡北线航路的基础上开通南线和第二条北线双向直达航路,并继续磋商开通其他更便捷的新航路。
同时,大陆将新增合肥、哈尔滨、南昌、贵阳、宁波、济南六个客运航点。
两岸签署金融合作协议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两会南京会谈同意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昨日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协议指出,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就两岸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分别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双方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等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得依行业惯例,就合作事宜作出具体安排。
货币管理合作方面,双方同意就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进行磋商。
共同打击犯罪两岸签协议可经海空直航遣返人犯 今后,两岸相互遣返刑事犯可经由直航方式,也可互请对方执行搜索、扣押以及讯问证人等。
昨日两会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全文共计分为五章二十四项条文。双方同意采取措施共同打击双方均认为涉嫌犯罪的行为,重点打击涉及绑架、枪械、毒品、人口贩运及跨境有组织犯罪等重大犯罪,诈骗、洗钱、伪造或变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等经济犯罪。
至于一方认为涉嫌犯罪,另一方认为未涉嫌犯罪但有重大社会危害,得经双方同意个案协助。
“陆资入台”标志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 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26日在南京达成一项历史性的原则共识。根据该原则共识,台湾将在政策制度上首度允许大陆资本进入岛内开展投资。
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在两会上透露,关于陆资赴台投资问题,台湾方面会在未来1到2个月内公布陆资赴台的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内容包括投资项目及投资方式。
台湾媒体此前也报道,台湾有关方面正在审议大陆地区民众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将采取“正面表列”循序渐进开放陆资投资项目。“陆资入台”方式分为“直接投资”和“财务投资(购买台湾上市公司股票)”,经营形态将包括独资、合资与直接投资台湾企业等。
中新社、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