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 肇事拉煤车占道5小时?
“昆楚高速‘4·25’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可以避免?肇事的拉煤车如果早点拉走,事故隐患不就减小了?”“4·25”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事发时已经肇事占据了高速路车道的拉煤车为何迟迟没有拉走,不少网友在一些网站的论坛上发帖质疑。
一名网友说,就在拉煤车发生事故10多分钟后,他开车经过此路段,发现拉煤车肇事,就立即报了警,但为何在“4·25”交通事故发生前的5个小时内,拉煤车并没有被拉走,依然挡在路上?
省交警总队发言人在昨日的情况通报会上,答复了当时事故处理的具体情况。当日凌晨1点05分,拉煤货车在高速路上爆胎后,碰撞中央隔离栏,1点12分接警后,执行夜班的民警于1点35分到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初步勘察,按工作规程通报了路政大队,交警处置完事故后,在拉煤车后方500米处摆放了警示锥桶引导车辆通行,这样的处置方式是符合事故处理程序的。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方式上,民警在现场如不具备清障的条件的话,摆放锥桶和警示牌也是允许的。
记者了解到发生事故的大客车是云南省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的“金龙”客车,核载38人,实载36人,经查该客车检验期至2009年6月30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审验合格。大货车检验合格未超期,但核载量9.9吨的大货车实际载货量为21.8吨,超载了11.9吨,货车驾驶员的具体情况还在调查核实中。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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