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4月27日电 (唐贵江 左宜宏) 记者今天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该部门日前对全市瓶装液化气充装站进行监督抽查发现,有两家充装站的瓶装煤气含有二甲醚,目前质监部门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据介绍,此前广州有媒体报道,广州市个别气瓶充装单位向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然后再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销售,广州市质监局及时对全市较大规模的八家燃气经营企业下属气站开展监督抽查。
抽检结果显示,两家充装站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含二甲醚:一个是广州市番禺区莲花山莲盛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二甲醚含量为11.56%(V/V);另一个是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广航燃气供应中心,二甲醚含量为7.62%(V/V)。其他充装站的液化石油气均未发现含二甲醚。
对上述两家发现二甲醚的气站,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立案查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72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由质监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5-20万元罚款。
广州市质监局介绍,气瓶充装单位向民用液化石油气掺入二甲醚,可能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阀门漏气,严重威胁气瓶安全使用,安全隐患极大。质监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相关单位的监管力度,并欢迎市民积极举报添加二甲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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