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宁在廉政工作会议上现场剖析市民投诉
噪音扰民38次未获解决 “群众投诉无门只好给市长写公开信,你们说丢不丢脸?38次啊,合理诉求从去年投诉到今年得不到解决,群众能没意见吗?”
“我们有些部门,只要涉及到职能稍微调整一下,个个都很认真,生怕触及切身利益,权力一点都不愿放。
真把权力赋予他,他又不好好履行职责,群众意见最大的就是这种情况。”
本报讯(记者舒涓通讯员余洋)“一起噪音扰民问题,群众投诉了38次得不到处理,实在太离谱了!到底是谁不作为,一定要追究到底!”
在昨天召开的广州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市长张广宁现场剖析天河区棠下梅园大街发生的一起噪声扰民、群众投诉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案例,怒斥政府有关部门严重失职,必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把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结合起来,切实改进作风。对于群众投诉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一管到底,及时回应,绝不可视作小事而不为,更不能推诿、扯皮”。对于不作为者,依法依规问责,“绝不放过”。
据了解,2008年9月以来,市民刘先生就梅园大街饮食、木材加工、不锈钢加工经营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分别通过电子信箱、网上信访信箱、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市工商局、市环保局以及天河区区长信箱、政民互动、呼叫中心、天河区公安分局棠下派出所等途径投诉,共计38件。
“4月21日,媒体转载了刘先生给我的公开信,群众投诉无门只好给市长写公开信,你们说丢不丢脸?38次啊,合理诉求从去年投诉到今年得不到解决,群众能没意见吗?”张广宁在会上说,如果有关部门分别对照自己的职责进行及时查处,这一投诉完全可以依法依规处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
张广宁当日在媒体上看到刘先生的公开信后,当即批示天河区委和市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马上处理。经查,天河区工商分局东棠工商所对无照经营的商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没有采取进一步查处取缔措施;区卫生局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商铺发出取缔公告,但也未采取进一步的查处取缔措施;市工商局对派出机构疏于督查管理;区环保局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情况监督管理不力;天河区政府对职能部门的管理也不到位。
“我们有些部门,只要涉及到职能稍微调整一下,个个都很认真,生怕触及切身利益,权力一点都不愿放。真把权力赋予他,他又不好好履行职责,群众意见最大的就是这种情况。”剖析完这一活生生的案例,张广宁语气严肃地说,从这一系列监管环节的漏洞可以看出,政府有关部门是严重失职的,必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天河区近日已就刘先生投诉的噪音扰民问题采取联合执法行动,取缔了噪音扰民的商铺。市政府办公厅前日就相关处理情况向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发出通报,责成有关单位和区政府依照《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要求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