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3岁的临海人陈某已经在路桥一家银行当上了营业部主任。他的妻子林某和他同在银行工作,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一家三口过着让许多人羡慕的生活。
然而,2004年上半年的一次澳门游改变了陈某一生的轨迹。
在澳门赌场,陈某很快就输光了身上所有携带的现金。一心想要翻本的他,冒险向赌场内的高利贷公司借了200万元人民币,但很快钱又输光了。无奈的他只能通过电话向林某求助。
接到丈夫的电话后,妻子林某心急如焚,便萌生了利用职务之便“暂时借用单位资金周转”的念头。2004年4月28日,她终于下定决心偷盖印鉴私开转账支票,凑齐了100万元,汇给了丈夫。
之后,从澳门回到路桥后,陈某不甘心多年的奋斗毁于一旦,他积极鼓动林某多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筹集本金,然后回到赌场意图将钱赢回来。
就这样,陈某与林某两人合伙先后分122次利用偷盖印鉴私开转账支票等方法,从银行共取出1110多万元,用于陈某在赌场挥霍。
2006年10月18日,银行在账目核对时发现亏空,并向警方报案,林某当即被捕入狱。陈某则展开了逃亡,在境外的一个地方打工度日。
今年4月,陈某花了200美元躲藏在客车的行李箱中偷渡回云南,谁想当他一回到台州,便被警方抓获。
本报通讯员 王小甜
本报驻台州记者 史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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