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4月27日电 (记者李月、胡星)拉萨市近日出台的《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将建设综合防灾体系纳入其中,根据规划,拉萨城市防洪标准将达到“百年一遇”,在消防、抗震减灾方面也将拥有统一标准。
拉萨市水系丰富,河流众多。为提高城市防洪要求,《规划》将拉萨城市防洪标准规定为100年一遇,山洪防治标准规定为20年一遇。据此标准,拉萨市将在未来10年里重点建设拉萨河防洪工程、堆龙河防洪工程、流沙河整治工程及山洪防治工程,同时要求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防洪堤形式应结合城市景观要求统筹考虑。今后,在确保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拉萨市将根据拉萨河景观建设要求,选择适宜的河漫滩进行有效绿化。
在消防安全布局上,《规划》要求按照历史文物、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设施、燃气设施、加油站等综合消防要求,合理布局拉萨城市建设用地,中心城区新建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
在抗震防灾方面,《规划》要求拉萨市的所有新建、改扩建一般建设工程都应严格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同时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及避震疏散要求,将中心城区划分为8个疏散分区,并开辟1个中心避震疏散场所和18处固定避震疏散场所。
《规划》还特别提出要对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小昭寺等重点文物进行消防安全状况和抗震性能评价,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进行必要加固和加强自防自救能力建设。
(责任编辑:杨笑)